第24章 一枚金币
赏金猎人的脚步顿住了, 看着那团死死抱住自家雇主腿的“小黑泥”挑了挑眉,随即吹了个轻佻的口哨:“临街乞讨的我见多了,抱着腿要钱的我也见多了, 只不过像这种赶着上来当奴隶的, 我还是第一次见。法师大人,这说明您的人格魅力可见一斑啊!”
林珩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说道:“谢谢,不需要奴隶,我不太想被挂在路灯上。”
把他人当奴隶的万恶资/本家都应该被挂在路灯上!这是他一生的信条!
塞克斯:……?
奴隶跟路灯有什么必要的联系吗?他默默抬起头看了一眼街边的路灯,觉得自己或许跟雇主有一些文化代沟。
林珩看着死死抱住他腿的流浪儿眉头微微皱起, 试探性地将腿往外一抽——没抽动,简直就像在小腿上绑了大米袋一样,还用麻绳捆了三圈, 可以说是十分坚固、纹丝不动。
他有些狐疑的目光在流浪儿那瘦削到可以隔着一层皮看见骨头的身躯上巡视了一圈, 随即抬手揉了揉太阳穴, 有些苦恼地说道:“你能先将手松开吗?”
听了他的话, 流浪儿将他的腿抱得更紧, 几乎是呐喊般吼出来一句:“您带我走吧!是死是活都听您的!只要您将我带走就好了!”
林珩麻了, 很想开口念咒语, 但思来想去自己好像没有杀伤力较小的法术, 于是只能叹了一口气, 望向了侧后方的塞克斯。
塞克斯当了这么久的赏金猎人, 早就变成人精了,只需雇主的一个眼神便瞬间达意。他大步走上前, 抓住流浪儿的后颈, 将他用力地往外一扯,却只听到了布料扯到极限的崩哧声, 那团黑色依旧死死的扒在袍子上,差点没把林珩的袍子扯坏。
为了自己不因为毁坏雇主的衣物而惨遭辞退,塞克斯止住了手上的动作,看着抱紧不撒手的流浪儿纳闷地说道:“这小豆丁看起来皮包骨头的,怎么手劲还这么大?”
林珩麻上加麻,他默默扯了扯自己的袍子试图让那可怜的布料回到他的身边,说道:“算了,你还是先将他放下吧。”
他没有某个浪漫的国度的某种特殊爱好,在没有买到合适的换洗衣物之前,自己这身袍子可不能坏。
那流浪儿见自己初步计划不成功,便放手一搏,在赏金猎人将他放下之时抬起脸,把自己乱蓬蓬的头发往后一撩,露出一对尖耳,泪眼婆娑地说道:“您要是不缺奴隶也没有关系,我不是纯种人类,听那些法师说非人种族的血肉与骨头都可以用来作为魔法材料,您只要带走我,想什么时候把我杀了都可以!只要让我留在您的身边一段时间就好了!”